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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5年8月10日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办学沿革: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建校于2005年,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院。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万平方米,校舍面积***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万元,纸质图书***万册;建有日照市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贸易、金融、同声传译、数字媒体等115个实验实训室;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200余家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充分满足学生实训实习需要。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1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88人,双师型教师236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

培养模式:学院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外语+职业、专业+外语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自办学以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脚踏实地、放眼世界,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努力为社会培养急需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学院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日照市外向型经济研究基地日照市外语外宣研究基地。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思想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等100余项荣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招生办公室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招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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