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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武昌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昌理工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湖北省招生代码为2118,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第三条 学校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武昌理工学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昌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不设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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