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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高职

学校代码:***

办学

学院基本概况

学院简介: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位于静海区天津健康产业园团泊体育中心,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天津市第一所集运动训练、职业教育、体育科研三位一体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总占地面积311.5亩,建筑面积***平方米。

学院教学、训练设施先进,拥有运动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三个专业和足球、轮滑、体能训练三个专业方向;13个校内实训室和27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院以市场多元化人才需求为培养目标,以就业和创业为导向,实施工学结合、学训同步、平台培养、模块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多大纲导教、多课堂施教、多能力执教、度评价、多证书就业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拓宽就业渠道,并探索五年一贯制、3+2学制的专本结合、国际国内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为人才培养搭建更多平台,为学生就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就业渠道。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设有、院长任组长,以招生办、纪检、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除此之外,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由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另: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订单培养学费5000元/生·学年,技能培养费7000元/生·学年(博鳌体育收取,大三实习,不再收取技能培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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